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已编制完成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,公开信息如下:
一、拟建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;
建设地址: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20号,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;
建设内容:本项目主要新增一条聚合物多元醇POP生产线,在原2#主装置北侧扩建,建设总生产能力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装置,其中的中间体PHMH、中间体CSB-MH和基础聚醚(CHE-5603)由本期扩建生产线制备,其他原料来自厂区原有罐区或生产装置。本项目对原厂区装置进行扩建和改造,新增POP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。项目建成后,可新增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能力18万吨/年。
二、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:文末附件1;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认为必要时,可与以下单位联系:
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:严总 电话:18862650208
江苏新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:汪工 电话:15995446686 邮箱:435605668@qq.com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包括项目地周边以及其他区域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文末附件2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话联系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邮箱:435605668@qq.com;地址:张家港市新泾西路2号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本次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2022年10月14日
附件1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-征求意见稿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