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新闻及媒体室/新闻中心
分享
打印 收藏此页
新闻及媒体室
聚氨酯展览会更多 >>
视频中心更多 >>
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公示

 

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已编制完成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,公开信息如下:

一、拟建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;

建设地址: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20号,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;

建设内容:本项目主要新增一条聚合物多元醇POP生产线,在原2#主装置北侧扩建,建设总生产能力为18万吨/年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装置,其中的中间体PHMH、中间体CSB-MH和基础聚醚(CHE-5603)由本期扩建生产线制备,其他原料来自厂区原有罐区或生产装置。本项目对原厂区装置进行扩建和改造,新增POP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。项目建成后,可新增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能力18万吨/年。

二、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
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:文末附件1
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认为必要时,可与以下单位联系:

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  联系人:严总  电话:18862650208

江苏新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  联系人:汪工  电话:15995446686  邮箱:435605668@qq.com
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包括项目地周边以及其他区域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。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文末附件2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话联系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邮箱:435605668@qq.com地址:张家港市新泾西路2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自本次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
20221014

 

 

附件1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-征求意见稿.pdf

附件2 公众意见表

 

关注我们
链接
产品及应用
创新与研发
新闻及媒体室

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北京路20号

TEL:0512-35003561

FAX:0512-35003522

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北京路20号

TEL:0512-35003561

FAX:0512-35003522

分享
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

Copyright © 2017  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           保留所有版权 苏ICP备12062727号-3